2005年4月2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学生不交建校款学校不让进教室
彭晓华

  江西峡江县水边镇为筹建镇中心小学综合大楼,镇政府强行要求全镇每个在校小学生交“捐资建校款”50元,在众村希望小学上学的孩子也被老师告知,如果不交“捐资款”就不准进教室。
  在水边镇中心小学,记者看到了水边镇人民政府发出的“水边中心小学校建设捐资号召书”,上面“要求全镇干部职工每人捐资不少于100元,村委会干部每人不少于50元;在校小学生家长按每生捐资不少于50元计算……”此外,镇政府在4月7日发出的一工作执行方案中,也有“全镇在校小学生家长,每生不少于50元”的要求。
  在众村希望小学,记者在教师办公室的黑板上看到该校捐资人数表。吴校长介绍,学生“捐资”建中心小学综合楼是事实,但并没有强迫学生捐款,而是根据学生的家庭情况而定,对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则酌情减免。
  与学校的解释不同,正在田间劳作的村民向记者讲述了众村希望小学强行要求孩子“捐资”建校的经过。一些家长说,孩子少交1元钱“捐款”,学校都不允许。家长们对水边镇政府这种名为捐款,实为变相摊派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。